改變自我裁決
什麼是另一個自我裁決?
這與揭開公司面紗的概念非常相似 (除了出於本次討論的目的而忽略的某些技術區別之外). 公司業主 (IE。, 它的股東) 一般不承擔個人債務責任, 企業本身的損失和責任, 因為有限責任. 然而, 如果這些業主的行為方式使他們的企業實際上只是一個空殼, 而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法律實體, 法院可能會裁定該企業只是一個另一個自我, 這意味著業主應因其不當行為而承擔個人責任. 實際上: 此裁決主要適用於單一成員或單一股東公司.
這與受控外國公司背後的原則相同 (氟氯化碳) 規則.
在決定是否應適用另一個自我責任時,法院會考慮許多因素. 典型因素包括 (但不限於) 公司是否保存自己的記錄, 是否有股份 (對於一家公司) 或單位 (對於有限責任公司) 實際發行的, 所有者是否將其財務與商業實體混合在一起, 是否實際上有公司董事或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在經營該業務, 如何履行法律手續以及業主是否將企業用於個人目的. 往往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, 這裡的關鍵是,您應該採取一切預防措施,完全按照法律要求的手續經營您的業務,並以正確的方式使用業務,以避免此類自我責任.
